隐私政策
生效日期:2026-10-02 版本:v2.0 制定主体:东莞市金诺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
尊敬的用户,感谢您信任并使用金诺云及金诺ERP产品与服务。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将秉持合法、正当、必要与诚信原则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请您在使用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识的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如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通过"十一、联系我们"与我们沟通;如您不同意本政策的任何内容,还请您暂停使用相关服务。您开始使用,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政策。
如您是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还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政策,并在监护人同意后使用相关服务(详见"九、未成年人保护")。
一、引言与适用范围
1.1 本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系《服务条款》之组成部分,与《服务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2 定义。个人信息系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敏感个人信息系指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导致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信息,包括手机号、登录IP等,本政策中以【敏感】标注,敬请留意;去标识化系指经技术处理使个人信息主体无法被识别且不能复原之过程;匿名化系指经处理使个人信息主体无法被识别且不能复原、亦无法再与特定个人关联之过程。
1.3 本政策适用于金诺云官网(www.goldword.cn)及金诺ERP移动端(含App、微信小程序、H5)、Web端产品与服务。需要说明的是,您通过我们的服务录入、上传的企业经营数据中属于其他个人的信息(如您录入的员工、客户联系方式),还请您作为该等信息的处理者自行取得相关个人的同意并承担相应责任;我们仅受您委托处理该等数据(详见"四、委托处理规则"),对此给您带来的合规义务,敬请理解。
二、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2.1 基本功能所必需的信息。 为向您提供稳定可靠的ERP核心服务,我们将于以下场景收集相应信息,若您暂不提供,可能会影响相关功能的正常使用,还请谅解:
| 业务场景 | 个人信息类型 | 收集用途 | 是否必需 |
|---|---|---|---|
| 注册、登录 | 【敏感】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登录密码 | 创建账号、验证身份、防范恶意注册,保障账号安全 | 是 |
| 租户开通 | 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 | 创建租户、开通服务、履行商务约定 | 是 |
| 身份验证与安全保障 | 【敏感】登录IP、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App版本、操作日志 | 安全风控、安全审计、故障排查,持续改善服务质量 | 是 |
| 企业微信/钉钉免登(可选渠道) | 【敏感】手机号、姓名、部门归属、企业CorpId | 免登验证、企业归属判定、通讯录同步,提升使用便利 | 否(未使用该渠道则不收集) |
2.2 扩展功能涉及的信息。 以下功能仅于您主动使用时收集对应信息,是否提供由您自主决定;您可通过系统设置拒绝或撤回授权,拒绝后相关附加功能可能无法使用,但不影响记账、审批等基本功能的正常使用:
| 业务场景 | 个人信息类型 | 收集用途 |
|---|---|---|
| 拍照识票、单据附件、头像上传 | 相机拍摄的照片、相册选取的图片 | 票据识别、附件存档、头像展示 |
| 预约演示留资(官网表单) | 姓名、【敏感】电话、公司、需求描述 | 商务联系与演示回访(仅用于您主动咨询事项) |
| AI助手问答(仅开通AI的租户) | 对话输入内容 | 透传至租户自配模型并返回结果 |
2.3 敏感个人信息特别说明。 上表以【敏感】标注者为敏感个人信息,我们将在确有必要且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处理。您点击同意本政策,即表示您对我们处理该等敏感个人信息予以单独同意,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我们承诺不主动收集身份证件号码、银行卡号、生物识别(人脸/指纹)、精确地理位置信息;如未来业务确需收集,将另行以显著方式弹窗征得您的单独同意,未经同意不会收集。
2.4 您理解并同意,依据法律法规,以下情形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另行征得同意:(1)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所必需;(4)依法在合理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信息;(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系统权限调用清单
3.1 我们始终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于实现第二章功能所必需时申请系统权限,相关权限均支持在使用时单独授权、随时于系统设置中关闭,我们尊重您的每一次选择。未经您授权,我们不会开通任何权限:
| 权限 | 适用端 | 用途说明 | 关闭后的影响 |
|---|---|---|---|
| 相机 | App / 小程序 | 拍照识票、拍摄单据附件 | 将无法拍照上传,您可改用相册选取 |
| 相册 / 存储读写 | App / 小程序 | 选取附件图片、保存导出报表 | 将无法选取或保存图片文件 |
| 麦克风 | App(Android声明) | 系为语音输入等未来功能预留,当前版本尚未实际调用 | 目前无影响;如未来启用,我们将另行弹窗征得您的同意 |
| 网络 | 全部 | 联网同步业务数据 | 将无法使用在线服务 |
3.2 微信小程序端遵循微信平台规范按需申请,当前未申请requiredPrivateInfos中的任何私密信息接口,请您放心使用。
四、我们如何共享、委托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4.1 第三方SDK与服务清单。 为保障服务稳定运行,我们审慎接入了以下第三方服务,仅在确有必要时共享实现功能所必需的最少信息,并已与其签署个人信息处理协议,要求其采取不低于本政策的保护措施,切实保障您的权益:
| 第三方名称 | 开发者 | 用途 | 涉及个人信息 | 隐私政策链接 |
|---|---|---|---|---|
| 阿里云(ECS/短信) |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云服务器、短信验证码 | 【敏感】手机号、服务器运行日志 | https://terms.aliyun.com/legal-agreement/terms/privacy_policy |
| 企业微信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免登、消息推送、通讯录同步 | 姓名、【敏感】手机号、部门归属 | https://work.weixin.qq.com/about/privacy |
| 钉钉(含H5 JSAPI) | 阿里巴巴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免登、审批提醒、通讯录同步 | 姓名、【敏感】手机号、部门归属 | https://page.dingtalk.com/wow/dingtalk/act/privacypolicy |
| 租户自配AI模型 | 以租户配置的模型厂商为准 | AI问答(仅开通AI的租户) | 对话内容(透传处理,不留存用于训练) | 以模型厂商公示为准 |
4.2 委托处理规则。 您录入的业务数据(含其中他人的个人信息)归您所有,我们仅受您委托,为提供记账、审批、报表服务而处理,恪守受托边界,不做任何商业复用,亦不用于训练模型或画像分析,请您放心。
4.3 共享、转让、公开披露。 除4.1所列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共享、转让您的个人信息,亦不会公开披露。如因合并、分立、解散等原因确需转让个人信息的,我们将提前告知受让方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并要求其继续履行本政策义务;变更原处理目的的,将重新征得您的同意。
五、Cookie及同类技术
5.1 官网(H5/Web)使用必要的Cookie与本地存储维持登录态、记住偏好设置,该等技术系服务运行所必需,不用于追踪画像,敬请知悉。您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清除Cookie,但可能导致登录态失效需重新登录,对此造成的不便还请谅解。移动端App与小程序不使用Cookie追踪技术。
六、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6.1 存储地域。 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阿里云中国大陆境内服务器,原则上不出境。如确需跨境传输(如应您的要求境外访问调取),我们将另行征得您的单独同意并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充分保障您的知情权。
6.2 存储期限。 保存期限为账号存续期+法定备查期。其中会计凭证、账簿等业务数据,依法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备查期限;操作日志按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留存不少于六个月。超出期限后,我们将及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7.1 我们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采取了与风险相适应的技术与管理措施:传输层HTTPS加密;登录密码加盐哈希存储(不可逆);租户API密钥AES加密;基于RBAC的权限隔离与多租户数据隔离;操作审计全程留痕。我们将持续优化安全体系,尽最大努力保障您的信息安全。
7.2 请您理解,尽管我们已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任何安全技术都无法做到绝对无风险。 我们已建立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如不幸发生安全事件,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及时告知您事件情况、危害及补救措施;难以逐一告知的,将通过官网公告等合理有效方式发布警示,最大限度降低影响。
八、您的权利
8.1 我们充分尊重并保障您作为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以下路径行使权利,我们将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的,我们将提前向您说明:
| 权利 | 行使路径 |
|---|---|
| 查阅、复制、更正、补充 | App"我的→设置"、Web端"个人中心"自助操作 |
| 删除个人信息 | 同上自助删除单据/资料;账号级删除请见注销项 |
| 撤回同意 | 关闭对应系统权限、关闭免登绑定即可;撤回后相关功能可能受限,但撤回前已开展的处理不受影响 |
| 注销账号 | App"我的→设置→注销账号"、Web端"个人中心→注销",或发邮件申请;注销后我们将删除或匿名化您的个人信息(法定留存除外) |
| 投诉、申诉 | 发邮件至613888866@qq.com,或通过"十一、联系我们"致电,我们将竭诚为您处理 |
8.2 请您理解,出于法律法规留存义务(如会计备查、操作审计),部分信息于注销后法定备查期内仍需留存,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及时删除或匿名化,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九、未成年人保护
9.1 我们的服务主要面向企业经营管理场景,原则上不直接向未成年人提供。如您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还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政策,并在监护人明示同意后使用;您的监护人可随时通过"联系我们"查阅、更正、删除相关信息,我们将积极配合。 如我们发现误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将第一时间删除,感谢监护人的监督与理解。
十、政策更新
10.1 因法律法规或业务发展需要,本政策可能适时更新;更新后我们将于官网公告并同步更新生效日期与版本号,便于您查阅。如涉及以下重大变更,我们将于App/官网以弹窗或显著公告另行提示并重新征得您的同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1)处理目的、方式、种类发生重大变化;(2)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变化;(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对象变化;(4)您的权利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5)联系方式与投诉渠道变化。您继续使用即表示同意更新后的政策。
十一、联系我们
- 开发者/个人信息处理者:东莞市金诺软件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中惠金士柏山12栋1304
- 联系邮箱:613888866@qq.com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 - 18:00
- 如您对本政策或个人信息保护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欢迎通过上述任一渠道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回复;如对我们的答复不满意,您还可向网信、工信、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反映,我们尊重并配合相关监督工作。
附:版本历史
- v2.0(2026-10-02):参照主流互联网厂商口径全面优化,新增个人信息清单、权限清单、第三方SDK清单、单独同意、未成年人保护等条款,表述亦更趋规范。
- v1.0(2026-10-02):首版发布。


